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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关公路管理局公路交通阻断车辆分流方案
来源:  作者:  日期:2016-11-25  点击数:

 

    一、G30连霍高速车辆分流方案

    1、我局管养G30连霍高速公路路段内途经下河清收费站、总寨收费站、酒泉收费站、嘉峪关收费站、黑山湖收费站。G30高速公路交通阻断以各收费站分段,对车辆进行分流疏导:清水收费站-下河清收费站、下河清收费站-总寨收费站、总寨收费站-酒泉收费站、酒泉收费站-嘉峪关收费站、嘉峪关收费站-黑山湖收费站、黑山湖收费站-清泉收费站。

    2、 在K2331+200-黑山湖收费站路段内发生阻断,从发生阻断最近的收费站对车辆进行分流,沿G312线行驶至下一个收费站返回高速公路继续行驶。

    3、在黑山湖收费站-K2450+700路段内发生阻断,车辆从黑山湖收费站出站沿S215线-Y452线-G312线到清泉收费站驶入G30连霍高速公路。

    二、G312线车辆分流方案

    1、我局管辖G312线连接G30连霍高速公路酒泉收费站、嘉峪关收费站、黑山湖收费站。G312线阻断按照路线分段对车辆进行分流疏导:G312线-G30连霍高速酒泉收费站、G312线-G30连霍高速嘉峪关收费站、G312线-G30连霍高速黑山湖收费站。

    2、 如G312线发生阻断,从附近路段指挥车辆驶入G30高速公路最近的收费站。

    三、具体要求

    1、发生阻断后,严格按照《嘉峪关公路管理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管理办法》上报路况信息并立即进行应急保畅工作。

    2、发生阻断后立即联系交警、路政、高速收费等部门对道路进行封闭,按照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》布设标志标牌,并设专人( 穿反光背心) 负责指挥交通,对滞留车辆进行分流。

    3在阻断路段恢复通行后,取消道路封闭牌,恢复正常通行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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